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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果汁饮料不能随便叫了,《饮料通则》即将实施

  • 日期:2008-08-24   点击:   作者:   来源:   字体:[ ]

记者今日从市质监局获悉,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饮料通则》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通则实施后,中国饮料难以区分哪种甜或不甜的状况将彻底改变,达不到标准的“果汁”饮料也将不得以果汁自称。

  市质监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即将出台的饮料标准对果汁比较“偏爱”,这是因为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果汁饮料进入普通百姓生活。然而,什么才算得上果汁饮料?目前国内不少果汁饮料外包装都打上“含果汁30%”或“百分之百的果汁”。这种将果汁作为计量单位,实在叫消费者如坠云雾。按国标规定,只要果汁中加入糖,必须在标识中清晰地注明“加糖”字样。按原料或产品性状,新标准将饮料分成碳酸饮料、果汁和蔬菜汁、蛋白饮料、茶饮料、咖啡饮料等共11个类别。这就是说,今后畅饮饮料之前,消费者最好先瞧清楚标准。

  实施后的饮料国标对各种饮料的基本技术要求非常明确。比如规定:果汁饮料的果汁(浆)含量须大于等于10%;蔬菜汁饮料中的蔬菜汁(浆)含量须大于等于5%;乳酸菌饮料中,乳蛋白含量不得小于0.7%;奶茶饮料中,乳蛋白含量也不应低于0.5%等。标准还特别规定,果汁饮料、蔬菜汁饮料应标明原果汁或原蔬菜汁含量,果汁(浆)含量达不到10%的饮料,今后均不得称为果汁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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