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名称: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12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建设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炼油事业部成立于1945年,经过多次技术改造和扩建,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拥有四十余套石油加工装置的综合性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炼油一次加工能力可达1130万吨/年,主要生产燃料、润滑油、化工清油、石蜡、沥青等多种石油产品,公司位于浦东新区外高桥镇江心沙路1号,占地2.4km2。
本项目的核心是对公司生产的催化汽油采用S-Zorb工艺进行脱硫处理,脱硫后不仅可以提高汽油产品质量,使高桥分公司的汽油产品达到国Ⅳ甚至更高的排放标准,还可以使汽油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减少SO2排放量,计划年处理催化汽油120万吨。扩建装置位于炼油事业部装置界区内,项目不需新征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华东理工大学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项目建设单位: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心沙路1号
联系电话:28711001*20665
联系人:刘翔予
5、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证书等级:乙;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17号;
评价范围: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社会区域。
6、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华东理工大学;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邮编:200237;
电话:(021)64253113,64252685;Email:pzhang@ecust.edu.cn
7、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上海市高桥化工区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还将举行第2次信息公示。第2次公示内容将包括:
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③、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⑤、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并准备采取现场调查以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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