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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应该干预并保护房地产市场

  • 日期:2008-08-31   点击:   作者:   来源:   字体:[ ]

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究竟处于什么状态,是否需要政府的继续干预?

2001年以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连续四年出现高速增长的势头,不仅房地产投资大幅度增长,而且销售形势也非常喜人,在价格不断攀升的同时,很多城市出现销售面积大于竣工面积,空置率下降。但部分城市(主要包括上海、深圳、南京、杭州、温州、北京等)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明显脱离了一般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这些城市的房地产业的高速增长难以持续,需要政府积极的干预。

对于某一产业是否过热,既不能简单地以该产业的投资或销售指标来衡量,也不能用即期供给与需求间的缺口来衡量,甚至不能用产业效益来衡量,因为与一般商品不同,房地产销售往往结合了巨额信贷投入,当期销售与效益并不意味着最终效益实现,却可能转变为大量的银行呆账。因此,考察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应该和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联系起来,比较两者之间的增长速度是否匹配,如果增长速度不匹配,则可能使房地产增长不能持续,或居民用于房地产的支出挤占其他消费支出。

2004年,上海的房价收入比达到14,超过1997年的香港,严重抑制了有效需求的持续增长。上海居民的平均可支配收入2001年为11904元,2002年为13249元,2003年为14810元,假设2004年的收入水平比2003年增加12%,达到15000元,三口之家的家庭年收入是45000元,而目前的上海平均房价已经超过8000元/平方米,即使按每居户 80平方米计算,房价收入比已经超过14倍。即使是1997年房地产泡沫破灭前的香港,房价收入比也只有11倍(这里的收入是指香港中低收入阶层的平均收入)。

有人认为,上海市民的实际收入比统计数据要大得多。因为实际收入一般有下列几块:(1)工薪收入;(2)经营收入,包括实业经营,贸易经营,租赁收入等等,不少工薪者也有这类收入;(3)灰色收入,如演员走穴,医师业余坐堂,教师业余兼课或辅导学生,科技人员兼职,技术工人的第二职业,不少人的灰色收入比其工薪收入还高;(4)争议收入,如上市公司中的职工持股会,干部职工依级别按原始股价购买不同数量的本公司股份,调离或退休时以市场中间价兑现。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从上海人的实际收入看,房价收入比应大大小于10:1。

的确,我国的数据准确度不是太高,在分析的时候,应该做些调整。但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看,我们发现以下几个问题:(1)从统计数据看,2003年上海市民中,家庭年人均收入超过20000元的占总人口的20%。因为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家庭年人均收入超过50000元的占总人口比例的1.2%。也就是说,具有上述多渠道收入来源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不会超过1.2%。(2)上海的居民收入呈现两极分化,收入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人均收入15000元以下的占人口比例超过60%,这些人的收入水平没有统计数据中的平均水平高。这样的实际结果比我们计算的结果更糟糕,因为对于大多数上海市民来说,房价收入比要远远高于14(我们的计算结果),他们根本没有买房的能力!

因此,对于深圳、上海北京等市的房地产市场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典型的二元结构:一边是普通的市民,他们的收入水平低,已经失去购买住房的能力;另一边是城市的高收入群体,对于这些高收入群体来说,没有购房的人已经很少,这些群体只是具有投资购房的需求。这样的二元结构市场是极度危险的,也许不久的将来,房地产市场就要重蹈汽车市场的覆辙。

由此可以看出,上个阶段房地产市场不仅存在泡沫,而且在深圳等大城市还存在严重的房地产泡沫现象。房地产市场的过度繁荣不仅使一般老百姓"望房兴叹",同时也扭曲了国民经济的结构。政府应该采取更有效的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

可是,在政府连续几年对楼市的调控干预下,现在市场已经快速降温,并且并且部分开发商将被逼到绝路,政府同样应该出台保护性的干预政策,帮助市场稳定,帮助银行和开发商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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