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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讨汽车业和谐发展之路

  • 日期:2007-10-27   点击:   作者:   来源:   字体:[ ]

眼下,国家政策标准制定和节能减排等越来越成为公众普遍关注的焦点,本报记者邀请业内专家就汽车行业标准、燃油税、新能源技术以及自主企业未来发展方向等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希望有助于中国汽车业的和谐发展。──编 者

  嘉 宾:

  陈光祖 汽车界资深专家、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委员会委员

  徐长明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资源部主任

  程晓东 国
 
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汽车行业首席分析师

  王建昕 清华大学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技术标准是发展趋势

  《中国商报·汽车导报》:现在有这样的一个趋势:技术标准逐渐替代单纯的政策规定来发挥对汽车产业的指导作用,对于这点您怎么看?

  陈光祖:这样做是对的,对于汽车工业来说,产业政策是要搞的,但是因为产业政策不能随便改,而且一般期限比较长,这样一来不确定因素太多。如果转变为在项目、标准等方面多下功夫,就能够实现即时对接。因此产业政策的作用要弱一点,具体的技术标准需要强化。

  前一段时间上海实行的《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技术条件》,现在还不好说是对还是不对,但是地方出台环保政策、限制标准是允许的。全国都要实现欧Ⅲ等标准,但是也允许有地方标准,比如美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加州标准以前一直是高于美国这个统一标准的。从我国来说,整体标准仍然是低于国际标准的,因此适当高出全国平均标准也是正常的。通过技术标准来指导汽车工业发展是一个趋势。当然不能说找个窍门“限小”,因为小排量是我国汽车工业的一个很好的优势,现在并没有发挥出来。

  徐长明:应该说技术标准相比单纯的政策限定更为规范,但是作为技术标准所体现的依然是政策的精神,就目前来说,我国更需要加强技术标准的作用,但是技术标准与政策并不是替代关系,可以说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但也不能完全替代的。比如产能过剩的调整就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政策命令,排放问题通过制定排放技术标准就能够解决。因此不同的情况下仍然需要发挥技术标准与政策规定两种作用,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不过以前,我国行政命令的手段确实比较多,今后需要加强技术标准的作用。

  程晓东:问题并不是技术标准替代什么,这种现象的产生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情。比如之前消费环境、技术条件、企业基础都没有达到的情况下,如果在这时强制实施技术标准,一方面给汽车企业生产带来很大的压力,另一方面在很多条件并不具备的情况下,也很难看到效果。

  因此随着市场条件的成熟,技术标准的应用自然会越来越多,这与政策并不冲突。这需要大的环境的配合,因为近年来我国汽车市场各方面迅速发展并逐渐成熟,各种条件开始具备,因此各种技术标准也纷纷出台,在这样的情况下“显得”是国家更为重视技术标准,然而对于很多行业来说都是一样的,政府的“有形之手”从来未曾远离,目的还是希望市场环境更加成熟起来。

  王建昕:重视技术标准的应用是对原先单纯的行政指令的提高和改善,将行政指令转变为技术标准也是法治的标志。目前的现实情况是我国仍然存在很多的技术标准空白需要填补。但是在实施技术标准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技术标准在鼓励进步的同时,主要是起到了限制落后的作用,但是对于先进企业还是需要制定更为积极的扶持政策。比如企业超前达到了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那么国家就应该在税收等方面给予更大的优惠。

  对于目前认为技术标准实施过快,可能打压民族汽车工业的说法,我认为我国汽车企业已经具备最基本的与国际汽车企业竞争的能力,如果要发展成为汽车强国,就必须实行与国际同一个标准,不能强调保护,对于我国汽车工业来说,汽车企业是太多了,应该有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剩下实力强的企业。因此这样实施技术标准并不会有什么负面作用,对于我国汽车工业是促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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